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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著作权保护列入立法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9-26  字体:[大][中][小]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2004年9月13日透露: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的立法问题已被列入到国家的立法计划中。
  阎晓宏说,互联网条件下的著作权保护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国正在制定互联网条件下的规范网络服务商的部门规章;同时,通过与国家法制办的合作,新的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的立法问题已经被列入到国家的立法计划里面,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加紧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和国家版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家正一同协商和研究这个问题。
  阎晓宏强调,互联网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是发达国家同样需要面临的难题,中国政府面对问题的态度是积极的。他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就记者提问作出上述表述。
  对于新技术条件下的著作权保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出台两项新的条约。一项是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条约,另外一项是录音和表演条约。在知识产权组织一百多个成员国里,目前有42个国家加入了这两个条约
  我国正在积极和这两个条约衔接,在新修订的著作权法里也有了一些相关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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