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能否改善贫富悬殊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的总体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与此同时,一系列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这一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虽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这属于正常现象,随着经济发展达到一定阶段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将逐步趋于缩小。但为了防止两极分化,国家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两极分化、贫富悬殊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是无法解决的,还需要政府在再分配领域中运用一定的调控工具加以调节,而税收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杠杆。
十七大明确提出,要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如何缩小贫富差距,当然要采取多种手段,而提高个税起征点对于缓解贫富差距也是具有一定积极作用的。尽管这种作用在实际表现中可能不是十分明显,但它是缩小贫富差距众多手段之中的合力之一。自从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税种,在抑制贫富差距过大,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往起征点1600元的个人所得税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于是国家第三次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到2000元。
但在现阶段,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仅占税收收入6.44%。因此,征收个人多的税并没有取得特别大的效果。因此加快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速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全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需要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加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实施力度、建立并完善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收入分配的调控体系这些途径来完成。